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严格按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居民:
1、西塞山区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和基础办公软件应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五个环节进行。考试录取工作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统一组织,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信息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西塞山区政府网和西塞山区各社区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报名截止日期);
2、报名地点:西塞山区政府大楼518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学历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依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考务工作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暂定于5月11日上午,在区政务大楼501会议室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考试,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巡视组,对招聘笔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面试
暂定于5月11日下午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考官由区人社局、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笔试(面试)命题、阅卷及成绩统计汇总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
(五)聘用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拟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并分配至西塞山区各社区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合格后与所工作社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网格员工资报酬由区财政局按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纳入预算。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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