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冶市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等政府雇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业绩突出的中共党员;
5.经常长期外出审计,较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理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有法律纠纷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工程审计岗位(2名)
1.注册造价师1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1)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年龄在50岁及以下(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取得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后具备一年相关从业经验,能承担工程造价计算及复核审计工作;
(3)熟悉工程结构类专业、具备计算机大数据审计工作经验或者有在施工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造价员1名:
(1)具备造价员执业资格,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五年造价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广联达等造价计算软件、能承担工程造价计算及复核审计工作;
(3)熟悉工程结构类专业、具备计算机大数据审计工作经验或者有在施工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财务审计岗位(2名)
1.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审计、会计、财务管理、财政、税收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五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具备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计算机审计操作能力和审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建设路25号)
3、联系电话:0714-8729796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一份(原件,报告时间一月以内);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审计局、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工程审计造价师岗位不设笔试环节,只采用面试的方式;工程审计造价员岗
位和财务审计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工程审计造价师岗位按100%计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不足1:3,则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并在大冶政府网发布公告。(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入围名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聘用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
合同,服务期限最低3年。在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离职,如必须离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实行年薪制,按结构工资发放,即基础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包含“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也包含在内),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享受工会福利。
(二)工资按照岗位性质实行分级分档管理,具体工资薪酬级别档次如下:
(1)财务审计人员分为三档次:一档8万元/年、二档7.2万元/年、三档6.6万元/年。
(2)造价员分为三档次:一档10万元/年、二档9万元/年、三档8万元/年。
(3)造价师分为三档次:一档15万元/年、二档13万元/年、三档11万元/年。
新录用政府雇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应岗位第三档工资标准执行。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格的按原级别档次不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晋升一个档次,达到第一档后按市政府相关纪要精神增加薪酬。
(三)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按相应岗位第一档或第二档工资标准执行。
(四)基础工资实行月薪制,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后,一次性发放。
(五)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基础工资,注册造价工程师5000元/月,造价员4000元/月,财务审计人员3500元/月。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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