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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10:33:31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黄石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审核核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黄石市群众艺术馆(桂林北路与青龙山路交汇处)一楼集中签到,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次体检费用为每人400元(不含复检费用),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交给医院财务人员。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提前2-3天清淡饮食,戒酒,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检,尿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时须着宽松、轻便服装(女生避免穿丝袜),不穿带金属扣内衣,不佩戴首饰。其中,在生理期内女性考生须提前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3.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前,考生应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统一交给医院工作人员。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体检实际需要可以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6.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7.体检结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各招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电话: 0714-6362768。

    附件:黄石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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